通知公告

计财通知

◇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计财通知 > 正文

关于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2142号)和《登录入口预算管理办法》(长理工大财〔2017〕8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3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3年中心工作,根据学校的财力情况,按照“保人头、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的顺序安排预算支出。

二、总体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学校可分配收入优先保证人员支出和刚性运转支出,不可分配收入用于安排完成特定目标的专项支出。

2.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部门应对组织的所有收入做到合理预测、据实填报应收尽收,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3.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

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增减因素预测等因素进行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为主,单项核定为辅支出预算都要申报绩效目标

、具体分工

1.财政补助收入、学杂费和住宿费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学校本部的其他收入等,由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各单位配合。

2.学校基础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校内各机关和学院教职工人员信息由人事部门提供(填列附表一);各学院学生信息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填列附表二);城南学院学生信息由城南学院提供(填列附表三)。

3.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填列附表四、附表五)。

4.政府采购预算。由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应本着不超预算、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断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错报、漏报(填列附表六

5.基本建设投资预算:由基建处负责申报(填列附表

6.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包括行政包干费、基本业务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含校部经费中归属各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业务经费)。

1)行政包干费沿用现行定额标准计算,各单位无需申报。

2)基本业务经费由各单位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测算申报。

3)专项业务经费由各单位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测算申报,应提供专项的立项依据(含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方案)、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否则不予考虑安排。除基本建设项目外,跨年项目只申报当年所需资金。专项业务经费由归口职能部门审核,审核权限详见下表

职能部门审核专项业务经费权限表

序号

项目

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1

双一流建设专项费

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交叉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学科平台建设专项费

2

设备购置费(不包括教学设备购置)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处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经费

3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经费

教务处

学科竞赛组织费

学生计内上机实习费

本科教学工程经费

教学设备购置费

专业建设费

4

研究生质量工程经费

研究生院

博士学位点建设经费

5

人才引进与培养费

人事处

6

信息化建设费

信息化中心

7

维修费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7.有创收收入的各部门应合理预计2023年度创收收入和支出,收入附测算依据,支出按预计填列(填列附表)。

8.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资产投资公司等部门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学校计财处备案。(部门在预算年度如需使用基金或自筹资金的应当编制支出预算)。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前谋划,认真部署。2023年预算采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编报,预算编制联系人从智慧财务平台-高校预算管理模块进行当年预算项目的申报。

2.细化预算及支出内容,项目预算应有明确的支出内容,未明确支出内容的项目不予立项,各项支出必须有详细的测算依据,测算依据不足的将审减预算或者不予立项。

3.申报方式:

1)纸质版:各部门的预算申报材料均应由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提交。

2)电子版:

A.附表:同时向计财处预算科提交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不需在高校预算管理系统中填报

B.其他材料:同时在智慧财务中高校预算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档。

4.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在20221025日前提交预算申报材料(基本业务经费材料提交给计财处预算科,专项业务经费材料提交给各归口职能部门。两者均需同时高校预算管理系统上传)。

各归口职能部门在11月5日前将专项业务经费审核完毕,提交材料给计财处预算科。

5.联系方式:

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预算联络人(加入预算申报QQ群1142603839),负责审核过程的材料补充和事项沟通。下载通知中附件《联络人信息表》(附表九),填写申报人和审核人信息,9月30日前将表格交至计财处预算科(一办公楼A204)。

联系人:刘力 蒋梦洁 联系电话:85258321

附件:

附表一:登录入口机关、学院教职工人数汇总表(由人事处填报)

附表二:登录入口各学院学生人数汇总表(由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填报)

附表三:城南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由城南学院填报)

附表四:登录入口人员(不含后勤集团、继教院、资产公司)工资及社会保障经费预算表(由人事处填报)

附表五:登录入口人员经费异动情况预算表(由人事处填报)

附表六:登录入口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明细表(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填报)

附表登录入口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预算表(由基建处填报)

附表登录入口部门创收收入支出预算表(有创收收入预算的各单位填报)

 附表九:预算联络人信息表(各部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