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选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学习的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为学生党员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及院党总支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方面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校申请书。
2、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品行修养学分合格,原则上上学期各门功课无重修现象。
3、工作方面
工作积极负责,踏实肯干,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主动起到联系群众和上级组织的桥梁作用,积极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4、日常行为方面
自觉遵守校、院规章制度,在日常行为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年级在日常行为方面有违纪现象的不吸收,二年级违纪达3次者不吸收,三年级违纪累计达5次者不吸收。
5、其他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及其他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高消费现象。
二、普及培训班学员选拔程序
个人自愿申请,下班党员在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包括调查本班同学、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的意见)的基础上,将推荐名单报到支部,支部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