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严禁学生宿舍违章用电、防火安全工作的规定
近段时间以来,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引起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消除隐患,我院特制定本规定。
1、凡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查到一次或拒检者,给予警告处分。
2、对使用大功率电器而引起火灾的相关责任人,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行政将给予其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宿舍岗位责任人应对本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监督与防范。凡失职者,将取消其组织发展、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院学生会女生部、生活纪检部每星期组织突击检查两次,并将结果直接报院学工办主任处。
5、宿舍党员、宿舍岗位责任人、宿舍信息员要做好本宿舍的安全稳定与防火安全与信息工作,对有消防隐患的宿舍和违章用电的个人,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凡知情不报者,学院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