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学工办与院各系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教学工作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和任课老师之间的联系,使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有的放矢,将教学管理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确保我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有序地进行,更好地为我院广大学生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每个系由一名辅导员定点联系对接。
二、辅导员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的情况下,要经常到各定点系了解情况:
1、了解各系教学工作的大体安排;
2、了解学生及其任课老师,尤其掌握学生对教学各个环节、所学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学生课堂、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三、辅导员原则上一个月要与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联系,汇报了解到的所联系的定点系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意见、建议。
四、辅导员要主动参加各定点系组织的与学生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从中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把相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辅导员要做好与各定点系联系工作的详细记录,对处理的学生教学相关事务进行跟踪,每学年要把自己记录的情况汇总一次,并建档保存。
六、各系部主任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二到三次本系联系对接辅导员与本系任课老师交流汇报会。各系部主任负责组织,辅导员和本系全体老师全部参加。交流汇报内容:
1、担任班主任的任课老师向辅导员反馈自己所带班级情况及一些突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2、各任课老师向辅导员汇报和交流学生课堂、实践及学习情况;
3、各系部结合教学工作中与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研究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以及差生、弱生的帮扶教育。
七、各系部要加强学生教学相关信息的搜集及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给相应的年级辅导员,全面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全面促进我院良好教风、学风、考风的形成。
八、辅导员要协助配合各系部主任及任课老师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同时,各系部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协助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