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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班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化学院[2008] 42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来源: 作者: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班级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学生班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鼓励学生班级自主开展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班级活动组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级活动计划与上报

(一)全院各班于每学期第二周周二将自主制订的班级活动计划经班主任签名同意后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次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主要内容和主题;

(二)各班级活动计划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进行修订和提出意见,并反馈到各班级,使各班班级活动安排有序,不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相冲突;

(三)修订并通过各班同意的班级活动计划将统一公布在院学生工作公告栏(工科三号教学楼三楼),以便于全院各班级进行交流和学习。

二、班级活动的准备和通知

(一)各班级要将每次活动的详细计划和安排于活动开展前一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审核同意并存档,如有与学期计划不符的活动必须注明;

(二)详细计划和安排须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活动具体时间的安排、活动场地和活动物品的安排、住宿餐饮的安排、交通工具的安排、特邀人员的安排以及其他和具体活动相关的安排。

三、班级活动的组织与执行

(一)班级活动的组织工作须由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承担和完成。

(二)班级活动的全部经费由各班自主结算并承担。

(三)班主任负责对班级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校外班级活动班主任老师必须参加,并确保学生安全。

四、班级活动的总结

(一)班级开展的每次活动均须有文字总结和图象资料等材料,并将这些材料于班级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至年级辅导员处进行存档。

(二)班级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情况和活动大致进行情况,由班主任、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签名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三)为鼓励班级自主开展活动,凡有经学院批准的比赛或评先评优的活动奖状和证书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费用由学院承担。

(四)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班级每学期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4-6个“班级活动优秀班集体”,并将作为推荐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 和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