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室):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将从10月25日开始,12月5日结束。请学院各系(室)严格按照《登录入口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原则和要求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避免大而空,题目难度要适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选题来自生产、科研、社会实际课题的比例应≥80%;工科专业以设计类课题为主,该类题目的比例应≥70%,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4、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以上。
6、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内容更新率应大于9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7、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每位教师必须按专业教研室的具体要求提供选题数量,但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得超过6人;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要有经验的教师指导。
8、鼓励入选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的对象,积极与导师沟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二、选题与审题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成立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程云辉
副组长: 夏畅斌 吴道新 曹 忠
成 员: 蒋雪薇 易翠平 杨晓焱 张跃飞 赵文玉 王玉珑
三、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课题申报。教师登陆(网址:校内http://210.43.177.11,校外 http://wwwdx.csust.edu.cn:8081),选择教师教辅人员身份,输入工号和密码、验证码登录。在实践教学模块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子模块,点开菜单,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界面中,选择 “适用年级”(11级)——> “适用专业” ,如果课题面向城南学院学生,在“适用专业”中选“XXX(城)”。“题目类型”务必明确“论文”或“设计”。选择和输入课题内容,单击“保存”提交。
2、课题审批。各系(室)要成立审题小组,根据选题原则,经审题小组讨论通过,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审定批准。学院对各专业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对不符合选题原则与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不应进入学生选题库。对需要修改的题目不进行审核操作,通知教师修改后再进行审核操作。只有当专业(系)和学院审核批准后,网上课题才能申报成功,同时面向学生开放。各专业教研室、学院审核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用管理员身份登录。
3、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须更换课题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
4、学生选题。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院、系(室)综合平衡。学生登陆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后等待指导教师确认,教师确认后即选题成功)——未选上题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选题。
5、各系(室)主任、指导教师务必实时了解各阶段选题状况,做好学生选题指导工作,以免学生漏选。
6、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与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任务书须经系(教研室)审查,教学院长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四、时间安排
1、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学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于10月31日前按专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
2、课题申报:2014年11月14日前指导教师完成网上题目申报工作。
3、审题:2014年11月18日前各教研室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审题工作。2014年11月21日前学院完成审题工作。
4、学生集中选题、教师确认选题学生:2014年11月22日—11月30日。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集中网上选题,师生须在该时段及时查看选题结果。
5、学生选题调剂:2014年12月1日—12月5日。
6、下达任务书:2014年12月19日前指导教师将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中,学生需在2015年1月5日前完成文献综述的撰写。
五、其它
1、学院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选题工作计划(课题申报时间、审题时间、含审题专家名单〈企业专家须注明单位、职称〉)报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备案。
2、各教研室尤其是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力度,防止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在学生选题的同时应向学生宣讲“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和抄袭带来的严重后果。对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系(室)于2015年6月5日前完成毕业答辩,6月10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各系(室)合理安排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