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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3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4】24号

各学院(部):

自教育部实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制度以来,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了学籍学历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了学籍学历管理,增加了学历注册的时效性,解决了毕业生就业中学历及时查询和认定问题,为继续做好今年的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班学生成绩(含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重修(插班)成绩、辅修/双学士学位成绩等),均应在6月22日24:00前报送完毕;少数插班修读的课程成绩,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优先评阅优先报送;还有没做冲抵的课程要尽快落实。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毕业班学生课程成绩报送工作,不能因成绩报送环节影响学生毕业离校。

2、初修不及格课程(不含实践环节和人选课)学分,达到和超过30学分的学生名单,已于5月8日挂教务管理网,请学院核查并通知学生本人查看通知,如有问题请于6月10日前反应到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3、在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应及时按要求做好毕业生主修成绩、辅修成绩归档工作。辅修成绩一式两份由辅修学院下载盖章后送学生主修学院,其中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袋,另一份随其主修成绩一起存学校档案馆。

4、根据《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各学院应在7月4日前组织2014届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含超过最高学习年限学生),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以取得新学年学籍注册资格。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单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在7月9日交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5、初修不及格课程(不含实践环节和任选课)学分,达到和超过30学分的学生,重新申请学位的条件是:将影响学位授予的初修不及格课程,重新修读一次,若各科成绩及格且平均成绩达到75分,则可在下一年申请学士学位。重新申请学位的学生同样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并将需重修的课程在办延长手续时列明,没有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视为只领毕业证书毕业离校。

6、今年的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学历注册、证书发放共分四批进行,具体进程安排见附表。请各学院按时间进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表: 2014届本科毕业生证书发放工作进程安排

内容

日期

具体安排

备注

发放证书外壳

6月16日

下午

各学院教务办派人到金盆岭校区办公楼122房领取证书外壳

14:00-15:00交运、能动、文法、水利;

15:00-16:00电气、土建、经管、外语;

16:00-17:00数计、物电、汽机、计通;

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一批

6月25日

上午

各学院教务办派人到学籍科领取证书,

毕业典礼后发放证书

第一批毕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4年6月23日上午12:00

第二批

6月27日

上午

各学院教务办派人到学籍科领取证书,

自行安排发放时间

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

第三批

7月4日

上午

各学院教务办派人到学籍科领取证书,

自行安排发放时间

第三批(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2014年7月3日上午12:00

第四批

7月10日

上午

各学院教务办派人到学籍科领取证书,

自行安排发放时间

第三批(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2014年7月9日上午12:00

教 务 处

2014年6月27日

自愿毕业申请表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申请事项:

自愿领取毕业证书的理由与保证

本人于2013年6月30日达到本科毕业条件,但初修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 ≥30学分,超过了《登录入口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本人认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的审议结果,只领毕业证书,按2013年毕业生离校规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根据《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学位在学生毕业时一次性授予。本人保证以后不再申请学士学位。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

意见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名: 年 月 日

证书发放

发放该生2013年6月30日的本科毕业证书一份。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