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实施办法,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面向艺术院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等实施。 申报项目应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应建立艺术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
二、立项办法
(一)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审核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3年12月公布获批项目。本次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可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获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如留学单位收取学费,项目鼓励亦或多方筹集配套经费支付学费,但须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
1.访问学者:应为项目实施单位中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博士后:应为项目实施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项目实施单位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为项目实施单位中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项目实施单位中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
(三)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当年项目申报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18日前 |
所在单位内部宣传选拔,确定拟申报项目按要求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相关材料 |
9月19日-9月22日 |
校内选拔,择优确定申报项目 |
9月25日-9月28日 |
获推荐项目完成网上申报 |
10月8日-10月12日 |
国际交流处完成网上审核,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12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评审结果 |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8日17:00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905612711@qq.com,关于项目详情请见国家留学网《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34)。
(1)《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申请书》(附件1)
(2)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
(3)项目各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
(4) 项目管理办法
(5)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
(6)项目经费配套说明(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请提供)
六、联系方式
国际处
联系人:张倬铭
电话:18274977937, 邮箱:2905612711@qq.com
附件:1.《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申请书》
2.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国际交流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