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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来源: 作者:

学院全体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关于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要求及对象

1.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规定,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要求进行中期检查,且中期检查时间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博士研究生为在答辩前一年检查不合格者将不允许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是2022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及提前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预计于2025年11月之后参加毕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检查内容

1. 依据选题报告的内容和计划,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存在与选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如存在,须说明原因)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理论研究、实验研究所获得的结论等)。

2. 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拟发表论文内容和计划。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如与选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预计完成日期。

、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1.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中期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组织,以线下答辩的形式进行。小组由本学科专业2或4名研究生导师和1名校外行业导师组成,校外行业导师原则上应从学校登记备案的校外导师名单中选择,要求为非高校人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列席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小组分组名单见附件2

2. 中期检查研究生应填写《登录入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中期检查报告会开始前提交给小组秘书,方可进行报告。

3. 中期检查以线下PPT汇报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总时长不少于10分钟,其中PPT汇报与答辩时间各5分钟左右。

4. 中期检查小组应依据选题报告内容进行检查,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研究生应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对论文工作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5. 对于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报告,由导师签字并报学院同意后,推后1个月(当前年度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中期检查。

6. 中期检查评价与处理方法。中期检查采用评分制,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二档,凡有评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凡第一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需参加二次中期检查第二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自第二次中期检查时间起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中期检查。

7. 中期检查结束后,由各组秘书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评分表、评分汇总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办。中期检查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模块—“论文中期检查”完成填写提交。

三、时间安排

1. 各小组中期检查答辩前3天,各小组秘书联系确定中期检查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或向研究生办申请答辩室),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报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附件5)电子版至学院研究生办。

2. 2024年118日下午16:00前,各小组秘书提交本组《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表》(附件3)纸质档至学院研究生办,各小组研究生代表本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DQ0501YJS@163.com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731-8525831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2024年1016



附件1: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2: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分组安排

附件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表

附件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汇总表

附件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安排表

附件6: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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