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照《登录入口“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登录入口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把握评审标准,细化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工作。“专业人才单项奖”评选条件参照附件1执行。说明:疫情防控期间健康打卡情况、宿舍内务通报、实验室卫生和违纪情况、班会和年级大会等校园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作为评优评选的参考指标。
二、“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以18、19级在籍研究生总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学院。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名额以18、19级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学院。
单项奖学金各类别获奖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
三、在下列工作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经校研究生院(研工部)认定,可直接获得本年度相应类别单项奖学金,不占用其所在院系名额,但不再参与所在院系同类别单项奖学金评选(可参与其他类别评选),认定名单见附件3。
1.参加志愿支教工作的;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研究生文体活动取得荣誉的(篮球赛、辩论赛等);
3.担任校研究生会干部或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评选程序
1.11月12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线提交申请,打印系统生成的《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打印系统生成的审批表,交导师本人签字后,于11月15日前交给各班班长;
3、各班班长须于11月16日17:00前报送下列材料至工1B502办公室:
班级参评学生的《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件,一式一份);
4、11月17日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初步获奖名单,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相关材料。
五、各班要高度重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过程;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引导研究生注重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