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网运行与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制度
2017-11-12
为规范“智能电网运行与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下简称实验室)的经费筹措、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源整合与经费的筹措
1、整合现有资源
(1)整合各参建单位现有硬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仪器设备、图书、期刊、网络等,作为实验室的前期物质基础的投入,先期构建实验室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平台,以保证实验室能正常启动运转。
(2)是整合人力、技术、课题等软件资源。根据实验室的岗位和研究要求,按规定的选聘程序,先部分选聘各参建单位研究人员或团队进入实验室工作,此部分研究人员的在研课题经费等一并带入。其中牵头单位登录入口现有在编在职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实验室,主要参与单位与协同单位人员按“流动不调入”的原则,参与实验室工作,以保证实验室先期实质性工作运转所需的人力资源。
2、多渠道筹集资金
汇聚社会资本实验室将多渠道筹措资金,主要包括依托专业化与市场化运作的募资系统,吸引杰出校友及社会公益机构等的捐赠投入,吸引私人性及行业性的基金会组织资金注入,接受实验室外单位委托项目研发等。全方位汇集社会资本,使得“产、学、研、用”一起参与实验室的全面建设。
3、争取专项资源
(1)争取湖南省专项资金。实验室在先期运转培育一段时期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组建方案,推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等基本条件具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争取专项资金对实验室的经费支持。
(2)各单位自筹资金。各参建单位按创新任务协同分工方案,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自筹资金,以保证实验室先期启动所需的人员引进、课题研究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
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实验室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以推进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发展健康地进行,保证预算的及时执行。
2、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实验室对所有经费的预算、来源和使用结余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捐助方、参建单位公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保证经费的透明、合理、公正和公平。
3、规范使用,合理利用
(1)实验室专项资金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实验室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和协同创新机制管理运行直接相关的开支。
(2)单位自筹资金除可用于上述开支外,主要用于实验室或平台建设费用和课题研究经费。
(3)社会资助资金在征求或遵循募捐者意愿的前提下,再根据实验室或平台需求,确定此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三、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