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咨询会在我院召开。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金波、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厚乾、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保护利用部部长闫冬、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兼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屈茂辉、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周发源、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湖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兼省政府参事室特聘研究员徐贵、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协调部部长刘佳等专家一行到会指导。项目负责人张敏纯教授主持会议,项目成员黎梦兵博士等人参会。
会上,张敏纯教授首先对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要求项目团队充分听取专家建议,完善相关研究成果。接着,黎梦兵博士重点汇报了《报告》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评估结论。张金波处长充分肯定了登录入口项目团队的大量前期工作,并强调要关注立法计划的变化,及时更新成果内容。刘厚乾副处长就疏浚资源化利用、网络舆情、项目审批的风险及防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屈茂辉教授提出,要紧扣法律风险这四个字,后续需进一步展开实地调研以获取更多数据支撑。周发源会长指出,要更充分地体现生态文明理念以及贯彻法治思维,提升《报告》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吴勇教授强调,法律风险防范首先要做好合法性分析,具体研究还应立足于洞庭湖跨行政区域的地理实际。与会专家还就评估对象、项目审批风险、前瞻性思考、法律与政策衔接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法律风险评估项目的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项目团队将进一步深化与各方的合作交流,持续关注洞庭湖与湘江生态保护,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为洞庭湖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法律方案和智力支持,促进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衔接。
(文/王梓涵 图/娄齐 一审/黎梦兵 二审/陈骞 三审/张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