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2022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法学院成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专业负责人张敏纯教授,成员为申纯、徐莉、杜卫红、陈骞。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分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的专业方向志愿,进行有序专业方向分流,及时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分流结果等信息。
第四条 分流目标。法学专业设置工程法和社会法两个专业方向。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
第五条 分流对象。法学专业2022级136名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结合学习成绩,填报专业方向,每人必须选报且只能选报1个专业方向志愿。
第六条 分流规则。1.学生选择志愿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填报专业方向申请表初步分流;2.如果学生的志愿集中于某个专业方向,造成志愿不均衡状况,学院将针对志愿集中的专业方向进行筛选,以上学期学业成绩按降序排名。
第七条 时间安排。专业方向分流在第二学期内完成。3月9日前,学院制定法学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3月10日—16日,学院召开专业方向分流动员会,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3月20日前,学生填报并向教务办提交《2022级法学专业学生专业方向申请表》;3月24日前,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学期开始专业教育。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5115218。
法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