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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8日 来源: 作者:


为了提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在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增强研究生的社会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强化“三助一辅”的育人功能,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岗位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分类管理、按岗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设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

(一)助教是指研究生协助主讲教师完成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协助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本科教学辅助任务。

(二)助研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或课题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调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等。

(三)助管是指研究生协助学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院(系)的日常管理工作;特设德育助管协助研究生辅导员工作。

(四)助理辅导员是指研究生兼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

2.岗位申请:研究生自愿填写《登录入口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

请审批表》(见附件),经导师同意、所在院(系)初审后,报设岗单位审查。

3.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五)学习成绩优良;

(六)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登录入口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八)应聘助理辅导员的研究生必须是中共党员;

(九)“三助”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聘期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聘期一般为 1 个学期,助理辅导员岗位的聘期一般为 1 个学年,期满可续聘。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原则上只能受聘 1 个“三助一辅”岗位。

5.津贴计算:

(一)助教岗位按担任课程的计划学时计算津贴,由各单位根据助教内容、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等确定;

(二)助研岗位按月工作量计算津贴,津贴标准由各单位、导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助管岗位按月工作量计算津贴,津贴标准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确定;

(四)助理辅导员岗位按月工作量计算津贴,津贴标准由学生工作部(处)确定。


                                                         登录入口法学系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