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2023年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6日 来源: 作者: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法学院依据《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组织开展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经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决议,现将2023年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王新生、张敏纯、田兴洪、刘文莉、尹海文、姜明、徐莉、戴谋富、黄周炳、王寰、申纯、陈淑芬、陈杨、陈骞、孙亚贤、阳明武、杜卫红、谢尊武、艾超、刘明萍、贾佳、尹迪、周艳红(校外)(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所有老师的申报材料均存档于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

公示期为9月16日到9月22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实名与法学院科研办联系,联系电话:85115298,联系人:喻国荣。

法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