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2022年4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


一、组织建设工作

1.制定学院落实《登录入口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长理工大党〔2021〕105号)、《登录入口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长理工大党〔2021〕109号)的实施办法,于4月底前完成中心组专题学习,并按要求报送实施办法(纸质稿)和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发言提纲(电子稿)。

2.落实《关于开展“抗疫有我 党员先行”专题党员大会的通知》要求。

3.完成教职工党员党费核算。于4月20日前将核算情况报党委组织部核定,从2022年4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缴纳党费。相关单位开展智慧党费收缴试点工作。

4.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任期6月底前到届的,要研究换届事宜。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4月10日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发展党员工作步骤4】(以下简称【步骤】)。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养。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教工入党积极分子需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备案通过后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步骤5】,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步骤6】。

2.4月20日前完成“确定发展对象”【步骤7】。党支部对参加党校集中培训考察合格、且经过 12 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完成公示后,报二级党组织备案【步骤8】,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教工发展对象需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备案通过的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及时确定入党介绍人【步骤9】、开展政治审查【步骤10】与集中培训【步骤11】。政治审查工作要求于4月底完成。

4.2022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数据的核对更新。对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未到位的情况,要逐一联系并跟进落实;对符合相关规定暂时不能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情况,要纳入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报请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证。

三、主题党日

1.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四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登录入口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登录入口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cslgdxdwzzb1/info/1061/3667.htm

附件2:《关于开展“抗疫有我 党员先行”专题党员大会的通知》

/cslgdxdwzzb1/info/1061/3672.htm

附件3:关于党费核算的通知

/cslgdxdwzzb1/info/1061/3695.htm

附件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文档下载(具体步骤可参考图文)

https://www.12371.cn/special/fzdylc/

 

党委组织部     

20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