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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行动计划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07:49

为深入落实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结合学校“双一流专业”建设要求,材料学院自2019年起开展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行动计划(简称C++项目)。本计划结合国家“科教强国”、“技术创新”、“产业革命”大背景下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旨在通过创新激励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精心谋划“三全”育人机制,充分发挥一线科研教师科研思政育人功能,突出创新性人才培养特色,为我国新材料行业和材料科学领域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未来科学家和杰出创业者,是一项人才培养改革长期性举措,更是促进学院发展的具体助推行动计划。

一、建设思路

以全面实施本科生学业发展教育全程导师制为实践主要抓手,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中心目标,发挥专业教师在科研思政育人优势,彰显教师“三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并实施师生团队、教育课程、科技创新项目、创新教育基地一体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教育协同模式;高度重视学生创新与创业精神的培育,以第二课堂活动和创新竞赛为主要载体,第一、二课堂相结合,以教学与学工联动实施为重要形式,培育材料学科创新创业(C++)人才;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彰显创新性人才培养特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 组织机构及运行

成立学院学生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工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教师、学生层面的协调与领导,各系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C++计划各项目组织实施的统筹与指导;下设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设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办公室主任由专业教师担任,副主任由学工办辅导员担任,负责人按学院正、副主任级别补贴工作量。

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本科生学业发展教育全程导师工作考核;负责创新创业指导老师层面的组织、协调与考核;负责学生创新创业的具体工作组织与审核考核评价,负责学院每学期“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计划制定与实施;负责院级创新项目立项、管理、结题工作,负责学生学科、科技、创业竞赛的培训与协调组织,负责创新创业场地管理,负责学院创新创业网站建设与管理等。

三、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运行机制

(一)创建学生创新创业激励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成才的主体性

1、学生达成目标要求

从2017级材料学院本科生起,每个学生大学四年必须经历一次完成的创新活动过程(除正常的人才培养计划外),方能参加毕业答辩。

2、学生完成创新创业活动内容体系(学生任选一项及以上)

(1)主持一项院级及以上创新项目或参与一项院级及以上排名前五并结题;

(2)公开发表论文(含参与);

(3)获专利授权(含参与);

(4)主持或参与获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5)第六学期前以材料科学研究某一个方面的研究进展做出一个文献综述报告,并通过由学院成立的专门审核委员会口头答辩认定合格;

(6)参加“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营”中所设计的“2+1”项目,即2个学院自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1个学院教师自设创新实验全过程并写出实验报告,并由学院成立的专门审核委员会认定合格;

(7)参加学校、学院学术讲座5场次以上并撰写1次讲座体会报告,并由学院成立的专门审核委员会认定合格。

(8)主持或合作一个创业项目,并由学院成立的专门审核委员会认定合格;

(9)以某个新材料企业为调研对象,撰写一份调研报告,并由学院成立的专门审核委员会认定合格;

(10)以假期社会实践团队(4-6人)成员身份参加新材料企业调研并完成团队社会实践报告。

(11)参加并完成材料类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或承担材料类企业所设毕业设计任务;

3、学生考核与评价

(1)学院网站设立“材料学院C++项目行动计划”专网(学生创新动态、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学生创新数据管理申报审批系统),学生在网上实行动态申报,创新创业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核考核;

(2)学工办负责广泛宣传,使2017级及以后学生人人知晓学院政策,每学年对学生达标情况进行动态审核、公示等;

(3)创新创业办公室制定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与表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4、学生创新激励政策

(1)本科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奖励:1000元/项(非sci期刊减半);

(2)参加省、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含创业)获奖分别按以下标准奖励团队:一等奖(金奖):1000元、二等奖(银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国家级:一等奖(金奖):2000元、二等奖(银奖):1500、三等奖(优胜奖):1000元;

(3)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在评奖、评优、保研中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推荐,获评学院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可以在学生综合测评中可重复加分(加分细则由学工办制定)。

(二)创建教师科研育人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教师“三全”育人主导性

(1)推进“本科生学业发展教育全程导师”制度实践,每位教师每个年级通过双向选择,指导3-5名本科生。

本科生学业发展教育全程导师工作职责:对所带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课业预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考研规划指导、心理健康成长辅导、安全教育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指导与教育。

(2)全程导师每学期至少完成5次以上集体辅导,同时要求导师根据自身特点差异型辅导定位,负责对指导所带学生制定“一对一”年度辅导计划,开展精细化的“一对一”谈心谈话(含QQ、微信)指导全覆盖,每年度至少20次以上。学院根据全程导师工作完成度,按每生10个教学业绩值计入职工年终绩效考核,同时对年度评选出的学院优秀全程导师奖励10个教学业绩值。全程导师工作考核由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负责。

(3)创设“材料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开放报名,开设训练营“2+1”专项:学生创新创业专题讲座专项、学院自设通识性创新实验专项。每期具体训练营内容方案由创新创业办公室制定,面向全院老师公开召集。讲座按20个教学业绩值、专项实验按40个教学业绩值计算,训练营开班学生数一般控制在30人以内。

(4)院级创新项目专项:由全程导师每年面向自己所带学生或其他学生开展院级创新项目立项,每年度设立20项,每项经费4000元,由创新创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指导项目结题后获教学业绩值20个补贴奖励。

(5)科研成果进课堂专项:由负责教学副院长负责,制定学院老师科研成果进课堂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方式、奖励措施等,推进学生创新意识培养。

(三)建立学生创新活动与企业接轨机制,使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紧跟时代脉搏

(1)各系主动对接材料企业科技创新,争取每年均有一批由企业设题,校企联合导师指导,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毕业设计;

(2)无机非金属材料系试点“陶瓷精英创新班”,开展校企联合定向培养创新型人才;

(3)争取相关校友、企业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继续开展校友企业挂名举办材料学院创新科技作品竞赛。

(四)加强行动计划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行动计划可持续性发展

1、经费保障

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从学院建院经费中设立50万专项专门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实验耗材购置、第二至五期院级创新实验项目专项基金、创新创业办公室日常办公运行费。

2、场地保障

学院决定将新能源3号楼508设立为“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开放性实验室,将新能源3号楼107设立为学院创新创业展示基地、学生创新创业讨论空间、学院创新创业路演场所、学生创新创业大会场所、材料通识教育场所。

3、后续资金保障

“本科生学业发展全程导师制度”、“材料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C++项目)项目”分别向职能部门申请“三全育人”、“创新创业”试点单位争取建设经费。

(四)全程导师工作情况跟踪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验收审批

1、每个全程导师所负责的学生,按年级组成一个组,由全程导师选定一名学生为组长,组长负责导师与学生之间协调与沟通,由办公室发放小组工作记录本、导师辅导工作记录本,导组长负责本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导师负责单个学生辅导记录;

2、学生完成一个创新活动后,动态向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申请验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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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