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成立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监督。各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卫国
副组长:李灵均
组员:刘鹏、龚丽、贺浩
秘书:李锦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组长:刘鹏
组员:周哲、樊哲琼、陈曙光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组长:龚丽
组员:张怡琼、金红广、范金成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各系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只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下列各方面加强指导工作: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开题报告的指导和审阅,鼓励各专业举行开题报告会。指导教师和学术小组对开题报告内容、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客观、全面、详实的评价和具体意见,杜绝“良好”、“同意”、“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
3、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明确指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平均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要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出发,对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内容、观点、设计(论文)理念和方法、科学性、逻辑性、撰写规范等方面进行悉心指导。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师应对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学术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职责、对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不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检查和过程监控
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严格履行职责。学院将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各系要将《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告知学生,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2、各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进行复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除理学、文学专业外,有行业背景的专业,选题应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并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并在形成的成果材料中体现。聘请行业企业导师须同时报人事处备案,列入外聘教师名单。
3、各专业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材料,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面论证,严把开题关,提升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4、各系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对任务书质量(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条件保障(实验条件、设计用房、图书资料等)、学生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开题报告质量、外文文献翻译等情况进行检查。
5、各系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了解和督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成绩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
6、因课题需要,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提交《登录入口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明确校外单位指导教师和联系方式,经校外单位签署意见,各系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同时,各系须加强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保证设计(论文)质量,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7、各系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道德诚信教育,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学生须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向学校作出庄严承诺。坚决杜绝学生参与买卖、代写毕业设计(论文)行为。
8、继续采用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经“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中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检测与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各系要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材料是否齐全,指导教师、评阅人评语、答辩组织与答辩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资格审核,严把评阅、答辩关
各系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要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建议采取指导教师答辩回避制。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中期检查”、“审阅”、“评阅”、“答辩”四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据此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30%、20%、40%。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检查。
对评阅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缓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并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有关材料于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报教务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与总结工作
要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系(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学生离校前,集中3天的时间,以专业系为单位,分专业集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学生整改。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对学院普查与学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专业须提交《2023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对本专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作全面总结分析。
七、及时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要求学生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装袋(统一使用专用袋),以及电子文本(Word、pdf)集中存档管理。纸质件至少保存5年,电子档Word、pdf原则上永久保存。
时间与主要工作安排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
项目 |
主要工作 |
3月4日前 |
制定工作计划 |
各学院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和学术诚信教育工作。 |
3月10日前 |
报送指导时间地点 |
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疑时间地点,平均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 |
3月20日前 |
完成开题,学院前期自查 |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自查,重点检查选题、开题情况,并提交自查报告。 |
4月18日前 |
学院中期自查 |
各学院完成中期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
4月20-21日(第9周) |
学校中期检查 |
学校组织中期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5月15日-6月2日 |
论文查重检测 |
开展论文查重检测。指导教师把关。 |
6月3日前 |
报送答辩安排及普查安排 |
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质量普查安排。 |
6月13日前 |
评阅、答辩、报送成绩 |
1. 完成评阅、答辩、报送成绩 2. 学校组织检查。 |
6月17日前 |
推荐校优论文名单 质量普查 第二次答辩(缓答辩) |
1. 提交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推荐名单。 2.答辩结束后安排不少于一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与整改。 3.完成第二次答辩及成绩报送。 |
6月19日前 |
颁发校优论文证书 |
颁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
6月26日前 |
提交校优汇编稿 资料归档 |
1.各学院提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Word)电子文档。纸质件由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2.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归档工作。纸质件至少保存5年,电子档Word、pdf原则上永久保存。 |
7月7日前 |
总结分析 |
报送《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
6月-8月 |
质量检查 |
学校组织质量评估,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7-8月 |
全部论文上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通知进行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