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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材料类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者:李锦文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3日 15:41

 

一、时间进程安排:

分流方案制定:202033日前

动员大会:202036日前

学生志愿申报:2020313日前

分流结果及公示:2020320日前

 

二、材料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强

副组长:陈曙光 唐青

成员:李海斌 陈召勇 刘鹏 李灵均 夏清

秘书:李锦文

 

三、专业分流工作办法

1、各专业分流人数分配

专业人数:16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60

2、分流排序原则:

志愿优先(第一排名);平均学分绩点优先(第二排名);省级双创大赛获奖等优先(第三排名);

3、分流工作程序:

1) 公布材料类学生在校学习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不含辅修专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 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志愿(第一排名)、和平均学分绩点情况(第二排名)和省级双创大赛获奖情况等(第三排名),确定分流名单。

3) 公示分流名单,公示期10天。

4) 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需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4、说明

1)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如不填报或填报两个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人数最少的专业。

2)排序原则:第一顺序是学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分配的人数指标,报名人数超过指标人数的专业,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被录取的最后一名有相同平均学分绩点,则参考双创大赛省级获奖,然后六级通过成绩、四级通过成绩的次序。

3)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4)在校期间,受到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自动分流进入志愿不足的专业。

5)此方案学院具有解释权。

6)专业分流工作联系人:李锦文老师 办公电话:8525848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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