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进程安排:
分流方案制定:2020年3月3日前
动员大会:2020年3月6日前
学生志愿申报:2020年3月13日前
分流结果及公示:2020年3月20日前
二、材料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强
副组长:陈曙光 唐青
成员:李海斌 陈召勇 刘鹏 李灵均 夏清
秘书:李锦文
三、专业分流工作办法
1、各专业分流人数分配
专业人数:16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60
2、分流排序原则:
志愿优先(第一排名);平均学分绩点优先(第二排名);省级双创大赛获奖等优先(第三排名);
3、分流工作程序:
1) 公布材料类学生在校学习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不含辅修专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 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志愿(第一排名)、和平均学分绩点情况(第二排名)和省级双创大赛获奖情况等(第三排名),确定分流名单。
3) 公示分流名单,公示期10天。
4) 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需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4、说明
1)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如不填报或填报两个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人数最少的专业。
2)排序原则:第一顺序是学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分配的人数指标,报名人数超过指标人数的专业,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被录取的最后一名有相同平均学分绩点,则参考双创大赛省级获奖,然后六级通过成绩、四级通过成绩的次序。
3)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4)在校期间,受到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自动分流进入志愿不足的专业。
5)此方案学院具有解释权。
6)专业分流工作联系人:李锦文老师 办公电话:8525848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