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我院推荐参评“百优十星大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十大长理之星:无机1401 刘 俊 无机1402 赵 娟
百优大学生 :无机1401 刘 俊
公示期为3月31日至4月2日,对以上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在4月2日17:00之前反馈至材料学院学工办(新能源大楼一栋307-2)陈老师处, 电话0731-8525849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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