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以及《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严格按照《登录入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2018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二、学校分配学院的奖学金名额为:4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答复。
3、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四、时间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原则,拟申报的同学以年级为单位10月18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导师签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5,电子版,各年级负责人填报)、《省系统学业奖学金导入数据》(附件6,电子版,)、《材料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提交个人支撑材料(按成绩、科学研究、非科研类获奖、思想品德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等四个方面)提供原件和纸质件(纸质件需要盖章签字)交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五、其他事项
1. 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科研情况分的计算区间为研究生入学--院评审日为截止时间。
3.本办法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新生奖学金申报要求
1、2018年新生奖学金适用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中国籍研究生。保留学籍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其入校入籍后为其补发新生奖学金。
2、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8),请我院获奖学生于10月18日(星期三)前将《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院科研办。
七:注意事项:
1、汇总表格式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的模板,如:入学年月2016.9不要写成五花八门的带年月日的文字
2、交行卡号的第一位数6的左上方的’要去掉,要在6的左边双击鼠标才会出现’,否则看不出来,不去掉’银行数据将导入不成功即会影响奖助学金的发放
4、汇总时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的一等奖放前面,其次再是二等奖和三等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1. 《登录入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版)
附件2. 学校分配学院的奖学金名额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6《省系统学业奖学金导入数据》
附件7《材料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及排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