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本科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根据《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 9号)要求,规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毛卫国
成员:李灵均 邵巧艳 谢炜 刘鹏 张怡琼 谢易真
秘书:李锦文
面试工作小组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小组。
组长:毛卫国
成员:李灵均 邵巧艳 谢炜 刘鹏 张怡琼 李锦文 谢易真
二、基本原则
(1)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要求;
(2)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原则;
(3)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的政策;严格遵守转专业的条件、规则与程序。
三、材料学院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拟转入我院的学生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需符合《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 9号)规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细则》。
(2)申请人原专业要求是理工科专业或文理兼招专业的理科类考生;
(3)申请人的平均学分绩点要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2.0及以上。
(4)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学校的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5)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6)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接收名额
2023级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25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25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15人。
五、遴选和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须通过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条件审查(包括学分绩点审核和违纪处分审核)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要求为:
1、基本条件审查
(1)课程成绩单及学分绩点由教务处提供,不需要学生提供。
(2)学生违纪处分情况由我院向转出学院获取,不需要学生提供。
2、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面试专家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学科竞赛成绩和潜质等。
六、工作流程
1、公布工作实施细则
3月18日前,学院拟定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细则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由学院在本院网页发布转专业工作细则,本院专业(类)接收计划与接收条件。
2、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在转专业工作细则公布后,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学院咨询电话:85258487
3、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提交《登录入口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为减少跨校区之间的流动,可以先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1187698@qq.com。面试的时候将申请表的纸质件交来面试现场,过期不予受理。申请表电子版的文件名为“某某某登录入口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4、学院资格审核
3月22日(星期五),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学生初审合格名单。3月26日(星期二),学院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确定及公示拟入选学生名单。
5、学院综合面试
学院组织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报名参加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位申请人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培养潜质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考核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2:30(星期二)
地点:云塘新能源1-317会议室
6、录取标准
(1)按照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综合测评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面试分。其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占50%,面试分占50%。
(2)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A.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50
B.面试分
面试分=实际面试得分(百分制)×0.50
(3)若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综合测评成绩,则先参考双创大赛省级获奖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参考六级通过成绩、四级通过成绩排序录取(第三排序)。
7、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
经过学院考核和面试,学院将《登录入口拟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并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管理科于对学院专业接收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依据学院考核成绩排名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行文公布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8、其它事宜
通过材料学院转专业考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办理以下事项:
(1)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后是否办理相关手续,以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2)转专业学生正式转入我院后,终止原专业课程,按我院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修读。
七、咨询和监督
1、咨询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或电话咨询。
咨询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新能源1栋314
咨询电话:85258487
2、监督
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85258572
八、附则
本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