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各专业分流人数指标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67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77人。
二、 分流排序原则
1. 第一排序为学生专业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了专业的指标人数上限,则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 若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平均学分绩点,则先参考双创大赛省级获奖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参考六级通过成绩、四级通过成绩排序录取(第三排序)。
3. 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4. 在校期间,受到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自动分流进入志愿不足的专业。
三、分流日程安排
1. 2021年3月9日,公布分流方案和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2. 2021年3月10日,学生填写分流专业志愿
3. 2021年3月11日,学院网站公布分流结果
四、其它事项说明
1. 平均学分绩点数据起止日期:一年级上、下学期+二年级上学期。
2. 要求学生亲笔签名《2019级材料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3. 每位学生必须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如不填报或填报两个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人数最少的专业。
4. 详情请见学院网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级材料类专业分流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