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入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登录入口2017年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工作方案》、《关于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登录入口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发展趋势、学科建设所需和学院师资队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特制定材料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四级及以下在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 组织决策机构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及晋级确定工作的申报材料审核、组织竞聘、评审决策均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
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 |
学院 |
副高职称 |
副高合计 |
学院类型 |
类型系数 |
调整系数 |
五级 |
六级 |
核算 |
核定数 |
已聘 |
空岗 |
核算 |
核定数 |
已聘 |
空岗 |
材料学院 |
12 |
研究型 |
0.3 |
1.02 |
6.05 |
6 |
1 |
5 |
3.04 |
3 |
5 |
-2 |
中级职称 |
|
中级合计 |
编内 |
编外 |
八级 |
九级 |
核算 |
核定数 |
已聘 |
空岗 |
核算 |
核定数 |
已聘 |
空岗 |
7 |
7 |
0 |
2.1 |
2 |
2 |
0 |
2 |
2 |
3 |
-1 |
初级职称 |
|
|
|
|
初级合计 |
编内 |
编外 |
十一级 |
核算 |
核定数 |
已聘 |
空岗 |
5 |
0 |
5 |
0 |
0 |
0 |
0 |
四、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和要求
1、已经受聘至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且无岗位晋级需求的专任教师可不申报岗位等级确定,继续执行原已确定的岗位等级。学校核定岗位等级数无空岗的,学院暂不进行晋级申报;有空岗的,且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岗位晋级申报,申报等级不能越级申报;此前未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除尚在试用期内的)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参加岗位等级确定的申报。
2、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进行岗位晋级申报:
①当前聘期中期检查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近三年“三无”(指同时无“个人名义进校经费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教研项目”、无“省级及以上科技或教学成果奖”、无“发明专利或C刊及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指2015.1.1-2017.12.31)。
3、各级岗位等级的申报人员都必须满足《登录入口2017年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工作方案》中第四款规定之任职申报条件。如果同一等级岗位晋级申报人数超过该岗位校核定数,则根据《登录入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8]12号)文件中的计分细则评分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来确定晋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如评分分数相同时,则有主持项目的优先。
4、新入职且未确定岗位等级的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执行。
5、学院专任教师中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岗位等级确定。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在转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时,需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五、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及晋级工作安排
1、5月10日-28日,学院所有专任教师填写近三年个人教学科研情况摸底表,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核对并清查“三无人员”;
2、5月29日,学院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岗位等级确定和晋级申报条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人事处备案后发布;
3、5月30日-6月10日,晋级申报。申报者(不含专职辅导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申报表》(见附件1),根据岗位的要求进行申报。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者根据学生工作部(处)的安排和要求,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
4、6月11日-19日,组织评议。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组织专题审核评定会议,提出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拟定人选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党政联席会决定后进行公示,并提交学校职能部门审定。
5、6月20日,学院填写《登录入口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人事处。
六、其他说明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且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新批准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备案)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