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教务处关于“申报2017年度登录入口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教通字【2016】38号),现就材料学院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原则
1、请组织学院教师广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作为项目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
2、下列情况不得参与申报:
(1)项目内容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
(2)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
(3)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担过同类项目的;
(5)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教师组织学生(每个申报项目学生不能超过5人,毕业生不宜参加,目前有参加项目而未结题的师、学生均不能参加)向学院进行项目申报。
2、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7项参评校级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1、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项的项目应尽快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院将采取措施督促项目组完成结题工作。
2、项目申报组须填写《登录入口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表》(见学校教通字【2016】38号)文件附件二)。项目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版)于2016年11月14日前交学院教务办。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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