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及研究生:
根据登录入口《关于做好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本次共有1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2、请严格参照《材料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材料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试行)》 (附件1,附件2),有意申报的研究生请于2015年9日26日下午5点前把材料(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不需要胶装)后交到工一A205,同时请携带获奖作品、科研成果等原件以备核查。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生认真仔细准备评审材料,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生本次评比资格。
3、根据学校规定,学院需公示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对于评审委员会有异议的老师和同学请于9月26日之前进行反馈(85258491)。
4、按照学校本次通知,将采用学院及学校同时公示的方式公布评审结果,学院将于10月9日下午至10月13日与学校同时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请各位老师及研究生在学院相关平台查看。
5、需要上交的表格及材料如下:
纸质档(请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交到工一A205):
1)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另增页,具体填报注意事项请参看填报指南附件6)
2)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子档请打包发到邮箱32669252@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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